天津理工大学bbs论坛

标题: 湖北美术学院与天津理工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打印本页]

作者: hacksee    时间: 2018-1-13 11:15
标题: 湖北美术学院与天津理工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湖北美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简章


湖北美术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院校,全国九所重点美术学院之一,是中国高层次艺术人才培养和人文艺术研究的重要基地。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和工作规定,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全称为湖北美术学院,学校部颁代码为10523。学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藏龙岛校区),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74号(昙华林校区)。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隶属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的主要种类为: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对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艺术类招生按“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培养目标:致力于培养崇德、笃学、敏行、致美,富有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服务社会的高素质艺术专门人才。
  招生对象及报名
  第六条 报名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
  4、高考填报我校表演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以下简称“服装表演类”)志愿的考生,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8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5米(含平面模特)。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②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③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④往年在全国八所专门美术学院和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任何一个专业考试考点被认定舞弊的考生;
  ⑤往年被我校取消入学资格者。
  第七条 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专栏(http://www.artstudent.cn>)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1月5日9:00开放
  省外考点截止时间:见《湖北美术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江苏籍、湖南籍考生在生源地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统一艺术类校考报名网站报名)。
  武汉考点截止时间:2018年1月8日18:00提示:网报人数达到考场容量上限时,学校将提前关闭网报窗口,逾期不再补报,缴费成功后不得退费。
  2、报名要求与缴费:
  ①考生本人网上填写的报名信息,要求填写完整,信息真实,内容准确。请考生认真核对报考信息,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严正声明:考生高考报名号、身份证号、姓名必须准确填写,省份为考生高考所在省份,以上信息填写错误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②绘画设计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80元/每场(三个考试科目)(江苏省南京市考点报名考务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现场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湖北籍考生网上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
  3、现场确认程序:
  ①非湖北籍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者,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直接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就地考试,不收报考作品。
  ②考生本人交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准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进行现场确认)报考人到现场拍照,不接受代替报名,并确认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也可提前下载登录报名系统手机APP客户端“艺术升”,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艺术考生《高考报名表》原件,由考生本人在报名系统手机APP上进行在线确认的办理。具体办理流程方法等详见APP软件内的提示。
  ③湖北籍考生不进行现场确认,于2018年1月13日起均可在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专栏(http://www.artstudent.cn)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按照《专业考试准考证》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4、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美术理论类):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考生通过所在高考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八条 往年在我校招生专业考试中舞弊的考生,2018年报考我校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的专业成绩无效。
  入学考试
  第九条 报考我校考生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我校的三个专业考试类型:绘画设计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以下简称“校考”)和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全国高考)。各专业类型文化成绩录取要求均不得低于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最低文化录取分数线。考生必须通过生源地所在省组考的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提前批文理类除外),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未组织书法类、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联)考的,只需通过我校校考即可报考。我校专业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及安排详见《2018年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表》。各院系简介请在我校网站上查询。
  评分办法、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专业考试各科分值为100分,总分为300分。由我校专业教师和校外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封闭式评卷。
  第十一条 我校专业考试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查询专业考试成绩,请于2018年4月20日后登录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专栏(http://www.artstudent.cn),学校不另寄发专业合格证。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 考生在参加全国高考时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参加我校校考合格的专业考试类型一致(我校的三个专业考试类型:绘画设计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
  第十四条 绘画设计类:1、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以绘画设计类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录取时以专业最高成绩折算。
  2、被我校拟录的考生,按考生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折算分排序依次确定录取专业方向,在第1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照第2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即志愿优先原则)。最后不能确定其专业方向的考生,由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意愿,安排至名额未满的专业方向内。
  第十五条 书法类: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以书法类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第十六条 美术理论类: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不需要网上报名和缴费),考生通过所在高考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后(考生所在高考省份书法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也可报考),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录取原则:
  1、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按照绘画设计类录取原则执行;
  2、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专业志愿“服从志愿调剂”但未填报该专业考生不能参加录取;
  3、未达到绘画设计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满足以上两款条件的基础上,按照该专业计划数单独划定该专业折算分录取控制分数线(该专业具体介绍见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组织机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址:http://wsb.hifa.edu.cn)。
  第十八条 服装表演类: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校考服装表演类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录取原则:
  1、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不需要网上报名和缴费),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提前批文理本科。
  2、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时,对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条比例折算办法执行,根据政审体检情况,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类型的高考文化成绩与校考专业成绩比例折算办法如下:
  1、绘画设计类:(高考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2=折算分。
  2、书法类:(高考文化成绩×0.6+专业成绩×0.4)×2=折算分。
  3、美术理论类:考生通过所在高考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后(考生所在高考省份书法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也可报考),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依次录取。
  4、服装表演类:校考只测试服装表演基础,不进行绘画基础测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按校考表演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5、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按照高考文、理科文化成绩分文理两类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依次录取。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6、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高考文化成绩不分文理科。(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除外。)
  第二十二条 对于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依照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的各类考生,经考生所在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以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将视各省考生的成绩情况,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新生入学及收费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并组织专业测试,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有严重违纪行为者,报生源地省考试院、省招生办备案,以后均不得报考我校任何学历层次的招生考试。
  第二十七条 在校生可参加湖北省教育厅确定的10校联合办学跨校辅修双学位,选修第二学位课程规定学分,获得相关院校的第二学位。10校联合办学高校有:湖北美术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校不断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瑞士、韩国等国的相关大学开展交换生项目。
  第二十八条 我校录取新生的学杂费及在校期间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奖学金、湖北美术学院本科优秀习作奖、湖北美术学院优秀本科毕业作品奖、学院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金、“北村”奖学金、马利艺术奖、“红星宣纸”奖学金,秋季采风写生优秀作品奖等多项奖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为在校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招生监督
  第二十九条 学校纪委对本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通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藏龙岛校区)湖北美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邮编:430205
  纪检监察电话:027-81317062(办公室)
  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全日制本科)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藏龙岛校区)
  学校网址:
  邮编:430205咨询电话:027-8131722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查分网址:请于4月20日后登录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专栏(http://www.artstudent.cn)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天津理工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天津理工大学1994年开始招收艺术类专业学生,2001年成立艺术学院。艺术学院现有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动画五个本科专业,一个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一个艺术专业学位硕士点。艺术学院现有两个天津市应用型专业,一个天津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一个天津市级教学团队。学院设有工业设计系、视觉传达设计系、环境艺术设计系、动画系、摄影系和绘画艺术系,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精良、师资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教师团队承担了众多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并为社会完成了大量的横向科研课题;出版和发表多部高水平学术专著、教材及论文;指导学生多次在国内外各级专业大赛中获奖,取得了丰硕的教学成果。
  艺术学院以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和现代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艺术设计专业人才为目标,充分依托理工类院校综合性、多学科的资源优势,不断改革、锐意进取,现已成为天津理工大学极富特色和活力的学院之一。如今,艺术学院正在努力开拓一条全新且独具特色的艺术设计人才培养之路,她是中国现代设计师的成长摇篮,必将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设计教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招生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国际文化视野、中国民族文化特色、具备视觉传播设计与创作、教学与科研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既能从事高层次的平面广告、现代数字媒体的创意设计,又能从事视觉传达整体设计策划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环境设计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环境艺术设计的基础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立足于设计、艺术、工程相结合,能应用本专业知识在建筑设计部门、装饰设计单位,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从事各项室内外环境设计的研究、开发和教学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产品设计专业(天津市应用型专业)
  本专业以工业产品的外观与功能设计及人—产品—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为研究方向,立足于艺工结合,以艺为主,科学、艺术、技术交叉融合,培养能在工业产品制造企业、专业设计部门、科研院所与高等学校等部门从事以产品造型设计与研究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摄影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泛的科学文化和艺术理论知识,具备电视、广告、图片摄影摄像能力,能在影视企业、新闻媒体、音像出版等部门从事摄影艺术创作、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动画 (中外合作办学) 专业(天津市应用型专业)
  本专业培养适合我国现代经济建设需要、具有广博的文化理论知识与专业素质,在学习科学文化和艺术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重点学习与掌握影视动画设计创作所需的基本理论知识、创作技法和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作的技能,具有一定的影视动画设计及其相关领域创作与研究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合作办学项目着眼于引进在国际同业界内享有良好声誉的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席库提米分校“国立动画与设计中心(NAD)”的“三维动画与数码设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该体系体现了当代新媒体产业对该领域高端人才最新的知识与能力要求。双方在该体系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共同制定了一套新的培养方案,由中、加双方教师共同承担专业课程的教学,并以中方日常教学管理为主的本科教育合作模式在天津理工大学付诸实施。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8年面向全国招收美术类文科、美术类理科考生。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100
环境设计专业
125
产品设计专业
150
摄影专业
50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80
  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考试院)发布信息为准,或于2018年5月下旬以后登录我校网站(http://www.tjut.edu.cn)查询。
  三、报考条件
  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艺术事业,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设计能力;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的考生。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市、自治区)举办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
  四、录取原则
  考生须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且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出省条件;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各专业分数要求(英语总分不是150分的,按比例进行折算)。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前提下,我校将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计划,遵循各专业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遵循“专业志愿清”原则)实施录取。
  (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专业:
  英语成绩在50分以上,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数较高的考生。
  综合分 =(文化课成绩+政策加分)×40%+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60%
  (二)动画 (中外合作办学) 专业:
  英语成绩在60分以上,按高考文化分数择优录取。
  五、学费标准
  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学费按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每生12000元/年,摄影专业学费每生15000元/年,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每生30000元/年。学费如有变动,最终以天津市物价局批件为准。
  六、入学报到
  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我校于七月下旬签发录取通知书并寄发给考生。
  新生开学时凭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省美术统考证办理入学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务请妥善保管。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生入学时还需按照“涉外教育须知”提交相关材料。
  新生入学时,我校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和专业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的、弄虚作假的,将不准许报到注册,并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地区。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邮政编码:300384
  学校网站:http://www.tjut.edu.cn
  咨询电话:022-60216795(招生办公室)
  022-60214150(艺术学院)
联系及咨询:

长按识别二维码更多精彩




欢迎光临 天津理工大学bbs论坛 (http://www.99paobu.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